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0年1月15日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金乡县政府门户网站(www.jinxiang.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内容(根据《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各自信息公开目录栏目确定)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机构概况、领导信息等情况。
(二)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政策解读等情况。
(三)决策公开
主要包括:公告公示、会议公开等情况。
(四)规划统计分析
主要包括:计划总结。
(五)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情况。
(六)行政权利
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监管、其他事项等情况。
(七)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政务信息、重大项目、业务信息等情况。
(八)公告公示
主要包括:招投标行为、市政建设信息公告、政策性公共住房建设、分配、农村危房建设、农村厕所改造、燃气热力公共服务等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十)部门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局各项工作动态、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金乡县政府门户网站(www.jinxiang.gov.cn)“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该栏目中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金乡县政府门户网站 (www.jinxiang.gov.cn)。
本机关还将通过政务微信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1、受理渠道
(1)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通过金乡县政府门户网站(www.jinxiang.gov.cn)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字样,邮寄至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面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3、申请注意事项
(1)提供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身份证明信息;
(2)明确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
(3)申请的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便于查询的特征性描述;
(4)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金乡县奎星路中段路东
邮政编码:272200
联系电话:0537-8719997
电子信箱:8719997@ji.shandong.cn(必须为公务邮)(本电子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 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传 真 | ||||||
法人及其他组织 | 名 称 | 组织机构编号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传 真 | ||||||
申请时间 |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纸质 □ 电子邮件 □ 光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邮寄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 ||||||
本人(单位)承诺获取政府信息后,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 |||||||